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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肌炎/皮肌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本病可见于任何年龄,多见于年轻女性,男女比例为1:2。皮肌炎患者怀孕后易引起习惯性流产,胎儿死亡率达50%,尤其是心、脑、肾严重受累,习惯性流产率高。近年来诊疗水平提高,部分皮肌炎患者在疾病控制后,可安全妊娠、生育。
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对妊娠有何影响?
一般来说,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患者发病前的妊娠与正常人无差别,但发病后的早产、流产、新生儿死亡率及不孕的发生率明显提高。缓解期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患者妊娠及分娩多顺利,病情恶化时激素治疗有助于保护胎儿,故有人提出妊娠在本病并非禁忌。但也有人认为妊娠可诱发本病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发现本病发生后患者生育能力明显降低,胎儿死亡率55%,早产发生率33%且其中50%是未成熟儿;约40%的患者在妊娠时病情加重,发病后受孕率降低。
皮肌炎患者妊娠期的用药须知
▲妊娠期应避免使用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妊娠前3个月,应避免使用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尽量不用糖皮质激素及水杨酸类等抗炎药。
▲在接近分娩时,应禁用一些能转运给胎儿,可能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如成瘾性镇痛药、抗凝药及中枢抑制药等。
▲若病情恶化或胎儿的发育受累应终止妊娠,以便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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