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策解读
烟台高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流程再造要求,围绕群众所期所盼,以申办材料更少、办事流程更简、办理时限更短、服务质量更优为目标,不断提高待遇标准、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住院报销待遇提高、门诊慢病申报即时办理、看病购药扫码缴费、门诊用药纳入保障等等,看得见的变化、摸得着的举措,让参保人员办事舒心更暖心。
1、住院待遇标准提高
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下降: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医院元,医院元,医院元。年起,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不变;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医院,起付标准至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医院,起付标准至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0元至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就医管理◆本地就医
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就医后即时结算,各项待遇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缴纳个人负担部分金额即可。
异地就医
因异地居住、异地急诊或需转外治疗到烟台市范围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需首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结算相关费用。
异地居住:需提前在高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现已开通网上备案,参保人员登录医保局官方网站或"烟台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