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中国爱心救助定点医院 https://m-mip.39.net/czk/mipso_6169886.html11月25日江苏无锡惠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去年11月22日,周女士为71岁的父亲预约了网约车,7点10分上车,5分钟后周大爷发出鼾声、胳膊伴有抽筋状。司机陈某发现老周异样,立即联系周女士,并按照周女士的指导,先是呼唤老周未见反应后按照要求送医。7点25医院,但是很可惜,医院没能救活老周,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事发后,周女士将司机陈某告上法庭,称陈某耽误了时间,应该对父亲的死亡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可法院不这么认为,法院一审驳回周女士的诉讼请求,周女士表示会进行上诉。
整个案件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况。首先发表个人看法,我支持法院。从案件发生的细节来看,司机确实没过错,一个71岁的老人,家属居然让其单独出行,是家属有什么急事吗?就不怕中途出意外?如果这些都不在家属考虑范围之内,那只能说,子女也太不拿老人当回事了!毕竟老人身体健康状态不是很好,而且已经过了古稀之年,随时可能会驾鹤西去。
下面谈谈个人看法,先说一下司机陈某。我认为,陈某没有任何过错。陈某接到老人后先与老人闲聊几句,五分钟后,陈某发现老人情况异常,立刻联系了周女士。老人有心脏病的情况下,周女士指导司机陈某先是呼叫“老周”未果,医院。全程双闪加鸣笛,这种行为监控应该可以查得到,也足以说明陈某是个尽职尽责的司机。即使周女士在场,也最多就是这样的施救方式。要说耽误时间,耽误也就耽误在周女士的施救方法上。从这一点来说,陈某没有任何过错。
再说一下周女士。作为老人的女儿,周女士让老周一个人出行,必须要确定老人没有健康问题,没有基础疾病,这一点,本案显然不具备。医院诊断老人为心源性猝死,心源性猝死就是本身心脏就有一定的带病因素,比如心肌梗死、心肌炎、心律失常等,既然如此周女士显然是知道的,老人心脏不好肯定不是一时三刻的事。既然有心脏病还是一个已经过了古稀之年的老人,而不陪同出门,周女士是出于什么目的,我们有理由怀疑其目的不纯。如果真是这样,人人之间还值得信任吗?细思极恐!
周女士看来要将不要脸发挥到极致,居然还要上诉。我怀疑他以前可能讹人都能得逞,所以才会有此一举。可一旦涉及到法律层面,这种无耻行径注定要失败的。